易公司:创业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商标!
 2016年09月14日 65001  商标

在这个创业的黄金时代,面对互联网的各项机遇与挑战,如何才能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在创业初期就做好商标的保护工作呢?

商标申请注册提前规划,组合商标可以分开注册 

很多创业者在公司成立之后,迅速在各大媒介上开始业务拓展、进行相应的营销推广,但却忽视了产品商标的设计与保护。这就给企业带来不小的风险,尤其是如今商标侵权案件经常发生、商标收到企业的重视的市场环境中。 
今天易公司就为创业者企业初期进行商标保护要注意的方面做一个总结:

⒈文字商标申请应先于图文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在实践的企业发展中,很多企业选择注册图文商标。企业初期时可以选择分开注册,先注册文字商标后注册图文商标能更加稳妥的保证商标注册的成功。 

⒉商标申请时间赶早不赶晚。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注册有着注册在先原则,优先申请、注册的商标优先得到商标法的保护。 

如果创业者企业还没有设立好,也可以申请商标,拉沃知识产权只需要身份证就可以给创业者们提供商标注册服务,这样大大减少了等待企业设立的时间,商标和公司同时推进! 商标种类有舍有得企业初期进行商标注册时,应该根据产品的类别、发展前景、企业的未来规划出发,注册相应类别,等到后期企业有一定的规模后在进行类别拓展或是全类商标注册。

从成本上说,申请费跟申请类别实际挂钩,以及后续的商标维护成本会成为创业者的一大负担。 

从创业过程看,企业、产品的生命周期的变化,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也会发生变化,不必全部注册。 

从市场环境、社会环境紧密联系,选择商标注册种类。 

此外,结合创新的产品或服务与传统领域相关的情况,有些创业者也应提前布局。 商标管理多方位 

如果在产品或服务面世初期,未能做好商标注册保护,那么,应尽早采取“异议”、“无效”、“许可”、“转让”等手段,获得商标。 

“异议”,即在抢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争取商标注册。

“无效”,即对抢注商标注册核准后的权益异议,争取商标注册。 

关于“许可”和“转让 ”,即对已注册的商标进行商标的获得,前者是获得商标的使用权,后者是获得已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创业是漫长的征途,需要创业者有全方位的蓝图,预期企业的发展与风险,并提前准备。商标作为企业的一项知识产权,创业者需要在创业初期有一个对于商标的整体性设计,规避相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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